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工伤赔付咨询?

咨询者 : fh7319 - 湖南     时间 : 2011-11-30 00:30:19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湖南省永州市,08年鉴定为9级工伤,当时医疗补助给了1万5左右。在原企业工作13年,最近想辞职,请问能得到多少单位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怎样算的?我请假不打辞职报告离开单位,公司能单方解除合同吗?如果没有离职手续不知道影不影响和新公司签订合同?盼答复 谢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1、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将影响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

2011-11-29 15:43:4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