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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责任定责?

咨询者 : fa300786 - 甘肃     时间 : 2011-11-25 09:05:09    状态 : 已解决



昨天,我驾车外出。在安宁区枣林路与吴家湾路口处发生事故。我是由北向南开,驶入一个十字路口时,与一辆农用三轮车碰撞。当时我时速50码左右,我车上和对方车上都有人员轻伤。我想咨询下,这起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定??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欣   [黑龙江]    18945005509

责任事故以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2011-11-25 09:18:02

钟晶   [甘肃]    13359471020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011-11-25 22:57:43

金志刚   [甘肃]    13809328544

责任认定书确定

2011-11-30 08: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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