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婚夫妻共同为继子购买了一套房子 现在处于还贷阶段 房产证是继子的名字 现在决定离婚 这套房子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曾经贷款在自己住的房子上面修了几层楼 现在贷款还没有还完 修的几层楼没有办任何证件 (原来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属于男方父亲的 后来在修的房子里开了旅社 关于旅社的事情一直是女方在负责 男方无工作) 现在离婚的话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可以要求法院平分财产么? 3、现在男方的意思是 把买给继子的房子让给女方 再拿5万块给女方 这样做合理吗?
你的问题,最好电话谈。
2011-11-25 11:11:4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