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聘用厨师炒菜口味的问题,想解雇他。我们之间无劳动合同,他为我工作了刚好一年。现在问题是,他说走可以,要求我多付他两个月工资,合理吗?
协商解决
2011-11-26 10:47:05
如果你是单位,是要支付厨师经济补偿的,你们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如你单方解雇,还要支付赔偿金的。
2011-11-26 14: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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