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专家律师:在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内,被人伤害是否能够认定工伤 虽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单位内,但是并不能证明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别打伤,虽然报案但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打人者已经不知去向。这种情况,如何认定是否是工伤?请专家给予解答!!!
按照工伤的程序,很难证明是工伤,你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权利,可以获得赔偿,因为伤者属于公司的雇员,公司属于雇主,只要雇员在工作中受伤,雇主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概述》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上述规定,是不区分伤者是否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受的伤,一律由雇主即公司来赔偿。 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概述》 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10-01-20 16: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