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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三险一金的补偿问题!!急急急~?

咨询者 : amber_lh - 北京     时间 : 2010-01-20 16:42:48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律师好 请教一下!三险一金是企业必须为员工上的吧?属于法律强制执行的吗? 我的公司并没有给我上住房公积金,我准备要辞职了,是不是应该要求他们不交? 是要公司补交还是要给我经济赔偿呢?要是不给我补怎么办呢? 谢谢了~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有义务办理三险一金,是其法定的义务。你辞职公司应该为你补缴住房公积金。 你既可以要去公司补交也可以要求经济赔偿,法律依据是: 《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10-01-20 17:16:50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是的。你是可以要求你的 合法权益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诉讼要求。

2010-01-20 16: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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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三险属于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的,属于法定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各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为职工缴纳。

2010-01-20 17:52:23

郑吉文   [北京]    13911825559

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2010-01-20 21: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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