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请教一下关于法律上的几个问题. 我在湖南衡陽有套房子,房产证是08办的。现价大概15万,因为户口要迁来香港,所以内地的户口即将注销,现有以下问题请教。 1请问是直接过户给我家人好,等我办好香港身份证后再转回来。 2还是做个公证好. 其实我也不懂。 主要是想证明房产是我的。又想省点转或公证费 请问哪个更方便 还有各项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在此先谢谢各位了
你好!两种方法均可行,只是公证效力更高。建议详情咨询当地公证机构。
2011-11-28 15:05:36
不要动,就是你的。我是益阳市的律师可以帮助你,打我手机咨询是免费的
2011-12-03 12: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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