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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庭庭长审理后不能通过?

咨询者 : fa301341 - 上海     时间 : 2011-11-28 17:44:05    状态 : 已解决



根据最高院的意见,“民事诉讼,调解优先”的原则,我的诉讼在7月28日,法院受理,8月28日诉前调解,被告没有到庭,《诉前调解告知书》上说:诉前调解不成,正式进入立案审理程序,三个月后,说:庭长审理没有通过。问:立案庭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直接退回给原告,是否合法?如何处理?

  最佳答案

王晔律师   [上海]    13774377655

违法

2011-11-28 20:23:22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你的案件,经过调解后又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案子直接退回的行为属于违法。

2011-11-28 18: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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