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6单元505,两个月前楼下405向物业保修说我家卫生间往他家漏水,物业电话通知了我,我当即就到楼下查看漏水情况。发现水是从楼下卫生间房顶的洗手池下水管缓慢下滴,看到情况后我就回家把家中的自来水、中水总阀门全部关闭,关水将近一个星期楼下依然漏水,找物业说明情况,物业给出答案可能是我家暖气漏水或者防水有问题,让我自己找专业施工队维修说物业修不了。无奈只有自己找了个防水堵漏的师傅将楼下漏水的对应点砸开,发现管道以及管道接口均无漏水迹象。期间我家水源总阀门一直处于关闭状态,也一直没有用水,将近一个月。但楼下依然漏水。去找物业,物业始终说是我家漏水。无奈查不出水源我只好叫师傅将砸开的地方用堵漏灵和防水重新刷好。刷好后楼下停止漏水。过了一个月时间,楼下又向物业报修漏水还是同一地点。物业又找到我,还是说我家漏水,可是说不出漏水原因,又怀疑是我家暖气或者防水有问题。物业只是提出让我去找专业施工队测管压,并说物业管不了也修不了,他们只有协助义务(开关水阀门)。无奈我又去找了个做防水工程的公司,将我家卫生间全部地面砸开,将所有管道都露了出来,检查后所有管道均正常,无任何漏水。同时发现我家卫生间的墙角处有水不断冒出,该墙角在我家并无任何管道通过,于是怀疑是从同楼7单元501的水顺强濦到我家。通知物业,物业将7单元501的总水阀门关闭,我家马上不漏水。将其阀门打开水又继续漏出。自此我断定是跟我家公用一面墙的7单元501的水漏到我家。于是叫来7单元501的业主,在其看到真实情况后却不承认水是从他家漏到我家。第二天7单元501业主将其跟我家对应的一块地砖敲开后发现确实是他家的管道漏水。至此事实摆在眼前,对方才承认是他家漏水。并很快修好。但是对方却不承认他家漏水对我家造成损失。也就是不愿赔偿我凿地,恢复地面所产生的费用。我找到物业,希望通过物业调解,物业也将我跟7单元501业主约在一起协调,并给出物业的调解方案,但7单元501业主完全没有诚意调解,并一口咬定我家的损失与他家无关,他不承担任何责任。补充一点从我家凿地开始我全程拍照、摄像并保存好了所有费用的收据,包括物业来我家的时候我都有录像。 我想跟您咨询: 1 这一事件中我家的损失到底应该谁来承担?我家的损失是否适用于无因管理之债向楼下主张权利? 2 这一事件中物业是否有责任? 3 如果我向法院起诉,应该将谁做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