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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诉讼时效?

咨询者 : fa113954 - 上海     时间 : 2010-01-21 11:31:22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十六七前,我在镇文化站挂靠了一个企业,后因签订了一份假合同而遭骗,文化站根据镇政府的指示,吊销了我的营业执照,文化站也没收了属于我个人的合法财产,并且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将我的财产抵押了,当我得知后,已经超过了二年的民事诉讼时效。后来,我就通过信访要求政府解决,直到05年镇信访办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要求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09年我向基层法院起诉了二次,法院也没有给我出具《不予受理的栽定书》。请问大律师:我现在再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因时效问题不予受理。在我咨询这个案件时,许多律师都提到了这是一起涉嫌财产侵占罪,那末,我想再咨询一下,涉嫌侵占罪有没有法律上的时效问题。谢谢大律师。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本案属于刑事犯罪的时效,由于犯罪行为没有被司法机关发现,后来你去要求司法机关解决,司法机关也没有给与解决,所以不属于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10-01-21 17:05:06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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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你能证明第二年至少有一次向信访等政府机关要求过处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可认定时效中断,从该日起重新计算。 二、提起侵占罪刑事诉讼不可能成功。因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

2010-01-21 12:19:51

李军   [上海]    13611714604

如果一直在维权 ,时效是可以中断点的。 已经咨询多次,抓紧时间委托律师处理吧。

2010-01-21 18: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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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否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主要是对案件定性的问题,希望你可以来我所进行咨询,早日解决。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仙霞路345号东方世纪大厦1703室 免费法律咨询手机:13701997783 分机:(021)51028066—809 QQ:1305186679 MSN:xutong.lawyer@hotmail.com 传真:(021)62282118 网址:www.haiyaolaw.com 邮编:200336

2010-01-22 09: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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