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11月份在浙江宁波宁海县注册了一家3万块钱的小公司,,我是法人,,由于经营一直亏,所以到今年8月份,没在做了,前面每个月开票金额一千多块,,9月10月11月,这三个月报零。现在的忧虑是: 第一:如果不去注销,对以后自己的信用会不会有影响,我是外地的。 第二:如果去注销,要找清算公司,,又要花几千块的费用。 我现在把握不住,,请高人指点一二。
应当办理清算后再进行注销登记,如果由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对于你今后开公司会有影响。
2011-11-29 22:08:27
不需要找清算公司。自己组织清算就是了! 即使需要几千元办理清算,也不算是么呀!
2011-11-30 14: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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