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轻微伤 如何赔偿... 我在渭南一家私营厂子上班,左手食指末关节被数控机床夹伤,导致手指肌腱断裂,神经组织受损。现在已经康复了,医院花的全部单位给报销了,还有住院期间的吃饭,路费都报销了。工伤休假期间工资也照发(单位有规定工伤假工资一律每月8百)。现在康复后,就是食指没有之前灵活,而且弯曲也不到位,食指也没以前那么有力气。我想问下,这个怎么样可以得到轻微伤的赔偿。单位的工伤认定不给我认定,如果认定了就可能要辞退我,现在我不想在那里工作了,事情是今年6月份发生的,工伤认定最晚不能超过1年,也就是2012年6月份之前都可以认定,医院的病例我也有。
1、单位未在工伤后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你本人有权在工伤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2、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3、如单位辞退你的,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要求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自己不想做的,如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2011-11-30 10:29:53
构成工伤,你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可以构成十级工伤伤残,但具体应当以工伤伤残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工伤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减少或降低,你单位工伤一律只发800元工资的不合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1-11-29 21: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