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甲某把房1卖给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把房1交给了乙使用,并给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但没有到房管部门和土管部门办理变更产权登记,请问,此房屋所有权归谁?假设甲某再次把房1卖给丙,能否成功办理产权登记给丙?如果成功的把产权登记给了丙,丙能否把乙从房1中赶走?假设丙把乙从房1中赶走,则乙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为办理过户的,产权尚未转移。
2011-11-30 13:26:49
!为办理过户的,产权尚未转移。
2011-11-30 22:04:28
你好,卖给乙的合同有效,虽然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房屋已经实际交付乙。卖给丙无法过户。
2011-12-01 17:27:32
请带上资料当面咨询为宜。
2011-12-03 16: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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