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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违约后出租人终止合同,剩余租金如何处理??

咨询者 : fa114022 - 江苏     时间 : 2010-01-22 11:05:48    状态 : 已解决



承租人在交了三个月房租后未经房东同意私自转租出去,两个月后被房东发现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现在的问题就是还剩余的一个月租金是否要退给承租人?谢谢

  最佳答案

苏村野律师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这是两个法律问题,承租人违约应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未履行的租期多交的租金,出租人应返还;但在双方结算时,该租金可抵违约金,若超出违约金金额的应返还;问题是两个,但处理时可一并处理。

2010-01-22 08:47:19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承租人未经房东同意私自转租属于违约行为,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承租人和房东和租赁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这一个月的房租可以折抵违约金,多余的部分返还给承租人。如果承租人和房东和租赁合同中没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房东需要把这一个月的租金返还给承租人。

2010-01-22 09: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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