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成都朗瑞图书有限公司在网上招聘打字员,要提前交300块钱的押金,才会发5万字的文稿,结果汇过去押金就退不出来了,还让我续交200块钱给我发10万字的文稿,或者再交700块钱,给汇一张1000块钱的支票,去他奶奶滴,这不是纯骗人的么?请问各位大法官,这种情况有什么样的好方式处理,不能让这类诈骗团伙这么昌盛,如此发展下去将是什么样的社会世态啊!
报警
2011-11-30 11:45:08
建议报警处理。
2011-11-30 14: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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