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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的财产?

咨询者 : fa114049 - 广东     时间 : 2010-01-22 14:04:43    状态 : 已解决



我要和老公离婚,而老公现在并没有任何财产可分,而我自己存下了自己的私房钱,我需和老公平分我的财产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你不能提出证据证明你自己存下的私房钱系你一方的财产,或你们婚前对财产有明确的约定,那么你自己存下的私房钱属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与你老公平分。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1-22 15:36:11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你好: 对于这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老公有权利分得该财产。

2010-01-22 15:47:4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私房钱如果属于下列法律规定的情形,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老公无权要求分割,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不是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

2010-01-22 16:26:39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你不能提出证据证明你自己存下的私房钱系你一方的财产,或你们婚前对财产有明确的约定,那么你自己存下的私房钱属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与你老公平分。

2010-01-22 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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