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的爷爷的房子,早年买产权的时候是我对象的父亲花的钱,口头协议房子以后归我对象的父亲,家人无异议.在没办理更名的情况下我对象我爷爷以及父亲相继去世.我对象的两个姑姑也去世(其中一个先于她爷爷去世).现在只有我对象的一个姑在世(去世的两个姑有孩子还健在).手头无任何证据证明当年房钱是由我对象的父亲花的,也无遗嘱证明房子的单一继承权利是我对象.请问我们有什么办法合理继承该处房产吗?
因为没有遗嘱,又无证据证明出资的,你对象的姑姑、去世的姑姑的孩子、你对象都有权继承。 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在你对象、她姑姑、她去世姑姑的孩子之间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2011-11-30 15:53:39
如果没有遗嘱,也没有其他有效证据证实出资情况的,该遗产房屋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你对象的姑姑、去世的姑姑的孩子、你对象都有权继承。
2011-11-30 20: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