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06年离婚,孩子跟前夫,期间,我从未间断过给孩子抚养费。11年5月,因他再娶,孩子抚养权变更到我名下,他只给了3个月的抚养费,并且跟孩子说,不是不给钱,而是他要给孩子攒着上大学用。前夫有固定工作,我现在是否可以起诉,要求从他工资卡,直接把钱汇到我账户。
可以,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你是抚养人当然有权让法院判决孩子父亲给付抚养费。
2011-11-30 19: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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