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课间被两个孩子从后面一个撞一个,腹部撞桌角,导致脾破裂切除。【上完第四节课,放学后回家送医院】课堂上班主任只问了一句,没采取任何措施。恳请如何维权。急,急,急、、、、、孩子今年才十岁,路还长着、、、、、、
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主体有撞人者及学校。由于撞人者系未成年,赔偿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即父母承担。学校与要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011-12-05 15: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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