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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问题咨询?

咨询者 : fa114103 - 湖南     时间 : 2010-01-23 13:37:03    状态 : 已解决



离婚问题咨询 男女双方06年认识,07年登记结婚,同年育有一女,现两人感情破裂并均有离婚意愿。咨询问题如下: 一、双方均想获得女儿抚养权,谁更有权? 1 女儿现只有3周岁多点 2 男方无固定职业(收入)女方有。 3 男方独生子,且耳聋,生存能力弱,女方身体健康。 二、 房产分割时男方要给女方多少? 1 女方在结婚后一年在长沙购得商住楼一套(现估总价约50万元),装修(花了约15万元) ,男方家里给了6万装修费 2 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人姓名。 3男方父母有几套家产和铺面 三、抚养费要给多少? 1 若女儿判给男方,女方每月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2 假设女儿判给女方,那男方每月要支付抚养费多少?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扶养权的问题,从表述中女方的条件更适宜抚养女儿(A、女儿跟母亲共同生活较方便;B、女方的经济条件较好;C、男方有一定的生活障碍,不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 2、婚后购买的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但从照顾女性及孩子的角度考虑,房产应给女方;男方父母的房产应属其父母的财产,不能分割; 3、抚养费会依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受教育支出等予以考虑,一般会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50%作为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

2010-01-23 14:04:5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男方可以获得孩子抚养权。 2.女方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出的装修费视为赠与给双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除非男方父母表示赠与给男方个人的,则该装修费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3.男方父母有几套家产和铺面属于男方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财产,在离婚时不能分割。 4.若女儿判给男方,女方每月要支付抚养费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是200元左右。 如果女儿判给女方,男方每月要支付抚养费是男方月收入的20%-30%.

2010-01-23 14:16:35

刘江   [四川]    18982893232

1.男方可以获得孩子抚养权。 2.女方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出的装修费视为赠与给双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除非男方父母表示赠与给男方个人的,则该装修费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3.男方父母有几套家产和铺面属于男方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财产,在离婚时不能分割。 4.若女儿判给男方,女方每月要支付抚养费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是200元左右。 如果女儿判给女方,男方每月要支付抚养费是男方月收入的20%-30%.

2010-01-24 13: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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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可以获得孩子抚养权。 2.女方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出的装修费视为赠与给双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除非男方父母表示赠与给男方个人的,则该装修费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3.男方父母有几套家产和铺面属于男方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财产,在离婚时不能分割。 4.若女儿判给男方,女方每月要支付抚养费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是200元左右。 如果女儿判给女方,男方每月要支付抚养费是男方月收入的20%-30%.

2010-01-27 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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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律师面谈。

2010-01-27 19:24:39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抚养费会依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受教育支出等予以考虑,一般会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50%作为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

2010-01-29 11: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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