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朋友冒充警察诈骗了3000元,钱已经还给被害人了,此事发生在12月10日,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可是一直没有关于此事的消息。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想找个律师进去看看他,想知道怎么收费。 除了能进去看看他之外,我还能做什么?我想此事能尽快解决 如果不请律师,采取自辩,应该怎么样自诉?能争取到最低的量刑??
1.构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你的朋友把钱已经还给被害人了,属于悔罪态度较好,可以减轻处罚。 2.你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再申请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在法院审判的时候,争取判处缓刑。 3.你不委托律师办理的话,也可以,但是需要委托一个辩护人在开庭时辩护,因为你们家属在开庭时是无权发言的,必须委托一个辩护人在开庭时申请判处缓刑,被告人本人由于法律知识所限,可能想不周全,这些工作必须由辩护人来做。但是只有律师做辩护人时,才有权会见被告人,从这个角度看,还是委托律师办理比较稳妥。
2010-01-23 20:33:14
你好!建议你为他聘请辩护律师。这是对他最好的帮助。辩护律师可以会见他并了解到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为他申请取保候审,可以在开庭时为他作罪轻辩护并建议法院适用缓刑。虽然他在法庭上有自行辩护的权利,但因他并不全面了解法律规定和庭审辩护的方法,不利于保护他的权利。从你介绍的案情来看,他的行为已涉嫌招摇撞骗罪,法定刑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虽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情节,但又有积极退赃的对他有利的情节,相信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的过程中会尽量找到更多对他有利的情节,为他辩护。刑事案件,请律师去办更为稳妥。
2010-01-25 21: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