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业执照已被吊销半年,未清算。 公司由ABCD4股东组成:A股东为现金出资,30%股权。B股东为现金出资30%股权。C股东为土地出资,20%股权。D股东为技术出资,20%股权。 公司章程约定:清算时D股东可优先收回技术,多退少补。 但ABC三股东提出D股东必须收回技术,如D股东不同意,就不清算了。 问:1、ABC三股东的意见合法吗? 2、D股东必须收回技术吗? 3、清算时技术股如何处置? 4、清算时土地如何处置? 5、清算时现金如何处置? 6、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中,D股东是否能分到20%?
1.不清算问题永远无法解决2可以由清算组制定清算的办法3可以变卖或者由股东收回4土地及地上物可以变卖或者分割5现金分配6所有财产都可以变卖,股东享有优先权。如果问题复杂建议由清算组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处理。
2011-12-02 00: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