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9月6号,到公司上班,试用期三个月,可今天2011年12月2号还差三天就满试用期了,却对我说公司要裁员,不是针对我,要解除合同。这合理吗?
如果单位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工作岗位的话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否则解除合同的行为即是违法的
2011-12-07 11: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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