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甘肃人,她母亲现在兰州服刑,当时由于杀人被判无期,但是无判决书,距今已有10年,现在朋友认为他母亲被冤枉,而且现在病的很严重,现在能否通过相关途径上诉或者取保就医。
1.你朋友的母亲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可以向原判决的法院申请监外执行,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你朋友的母亲病情很严重,在家属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后,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批准的。 2.你朋友的母亲案子如存在冤枉,可以通过申诉的方式办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010-01-24 10:5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