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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被亲戚骗了,还能有机会拿回来吗??

咨询者 : q898557257 - 广东     时间 : 2011-12-02 11:44:35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在广州,在我爷爷在世的时候,我爷爷的妹妹从未回来过住,我年19了,见过她的次数绝对不多于3次,她还承诺不要房屋了,因为她已在香港居住了,接下来我们回迁了,她觉得有利可图,所以就回来争房产,因为当时没有任何书面记录,所以没有证据,再加上当时开发商分给我们的房屋面积是大了,我们一家人贴钱买了,她现在回来分屋,连我们自己补钱买的面积也要分了,买的时候因为没公证,所以现在我们一家都很烦恼,自己家的人骗自己,现在都什么世道了?请各位大状指点迷津,跪求了!!!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全中胜   [北京]    13910669621

能拿回来。电话:13910669621(全中胜律师)

2011-12-02 09:13:12

马骏   [北京]    15810303996

不要理她,让她起诉,举证责任就有她承担,她若没有证据,法律就不能支持她。

2011-12-02 10:02:50

邹兵   [广东]    13715261454

房产产权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没有她的名字,则无需理会她的不合法要求。

2011-12-02 12:27:51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须结合房屋原所有权人及拆迁政.策判断。 如她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政.策也没有她的份额的,她无权要求分房产。

2011-12-02 13:33:2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房屋产权证是你爷爷的名字,就是你爷爷的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你姑奶奶无权主张要求分割房屋和拆迁补偿款。

2011-12-02 22:45:47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由她闹好了,她主张有她一半,她要有证据,否则她连立案也难的。

2011-12-04 11:21:15

潘宇虹   [上海]    15900520906

上文中很多信息都缺失,但从文字表述中可以得出你们是“原拆原位”的动迁,并且为“实物分房”(加上自己又支付了一部分货币)。 你还需补充一下房屋产权人、你爷爷的妹妹是否为安置人员,还有你爷爷去世时间,身边还有哪些亲属等情况后再做分析。 你可以从以下几点做准备:1、你们一家人出资的凭证。2、她承诺不要房屋在动迁办是否有书面的放弃承诺书。3、如果有他的份额,可以根据《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计算下她应得的份额,要求她出资登记为安份共有或直接将动迁款或折价款给她。

2011-12-23 14:54:15

孙启来   [上海]    15801745001

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吗?若没有,便不是她的。

2011-12-24 16: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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