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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工资劳动争议?

咨询者 : fa302239 - 广东     时间 : 2011-12-02 21:02:17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2010年6月30日进入东莞一家台资公司上班,合同到期为2011年2月份,公司没有通知我续签合同,我一直工作到今天,和单位以前签的合同规定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在我的多次催要下十一月23日给我发了九月份的工资,十月份,十一月份至今没发,多次索要十月份工资无果,单位有不给的意思,说我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请问这算不算拖欠工资,而且我10月26日书面提交了辞职申请,不过自己没有留底,没有录音,找同事作证也比较难,人家不敢。我能不能以单位拖欠我工资为由,要求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支付我的补偿金,和支付我没有续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还有今年5月份公司才给我买养老和医疗保险。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王同林   [北京]    13810524592

可以。

2011-12-02 10:43:44

于泽华   [广东]    15602475238

可以的。

2011-12-02 11:22:20

邹兵   [广东]    13715261454

建议要回10月26日提交的辞职申请,重新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依法辞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补偿金及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如需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2011-12-02 12:26:01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1、要求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要求支付托欠的工资。 3、要求未及时支付工资的半个月经济补偿。

2011-12-04 11: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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