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个人因为想报复我在网上以她的名字发了个帖子 帖子叫做“欢迎来电~无聊寂寞女”并且联系方式写的是我的手机号码 害的有些人信以为真往我手机上打电话,对我的生活造成困扰 请问我能起诉她吗? 如果可以,应该以什么罪名起诉? 还有,如果她现在把帖子删了,我是否还可以报案和起诉? 有时间限制吗? 请大家帮我解决下这个问题 谢谢了
应该尽快有效保存该网页,同时你知道对方是谁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名誉侵权的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有效保存该网页后可以申请删除该帖子
2010-01-24 23:41:44
1.对方采取的行为已经对你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影响较为严重,已经构成了侮辱罪,可以到法院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本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需要你到法院进行自诉,要求追究其责任。追诉时效是五年,你在五年之内须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3.为防止她现在把帖子删了,你应该尽快保留她原来发的帖子的复印件,打印下来即可。
2010-01-24 23:46:04
尽快有效保存该网页,同时你知道对方是谁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名誉侵权的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如果网页一旦被删除取证就会很难了
2010-01-25 1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