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集团有文件规定的员工福利,而下属分公司并没有执行,请问应当用什么渠道去投诉,例如:集团文件规定,每位签了合同的员工,每月都有固定的住房公积金,交通津贴,通讯津贴等等,但该公司并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向员工发放。怎么办。
分公司应该执行集团公司的决定,如果没有向职工发放固定的住房公积金,交通津贴,通讯津贴等等,属于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职工可以到法院解决,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0-01-25 12: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