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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未婚先孕?

咨询者 : fa302512 - 福建     时间 : 2011-12-03 12:28:04    状态 : 已解决



弟弟、弟妹都是90年的,现在未婚先孕了(两个多月了)。男方本是要操办结婚的相关事宜的,可是办理的过程中女方家长不同意,现在要我们赔偿精神损失及青春损失费。问:他们这样犯法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他们的要求是违法的,你方有权拒绝。

2011-12-03 12:45:47

李白   [山西]    13546172058

不合理,无法律依据。

2011-12-03 12:47:36

周兴芳   [福建]    13075837906

没有法律依据。

2011-12-03 16:10:47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他们的要求是违法的,你方有权拒绝。

2011-12-03 2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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