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婚姻财产?

咨询者 : fa302112 - 北京     时间 : 2011-12-04 16:14:30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第十三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和丈夫离婚案件正在审理中,婚姻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丈夫尚没有退休,工龄25年,婚姻期间的养老金究竟该不该分割 ?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可以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实际缴付部分.

2011-12-04 21:56:5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应当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缴付的养老保险的个人部分。

2011-12-04 22:33:09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可以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2-05 08:26:37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望文生义就可以了,可以分割的。Q Q2497652768

2011-12-05 10:39:2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