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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 fa113969 - 广东     时间 : 2010-01-26 10:09:41    状态 : 已解决



2010.01.12下午三点二十分左右,我爸骑着男庄摩托车被非机动车电动摩托车串道过公路花坛撞到,伤到后脑导致死亡!对方男女两人,女的脚断了!交警方的事故现场勘查的理论证据未知,但是有目击证人看到是对方冲撞我爸的车。我想起诉,但亲戚朋友都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出现事故,甚至交警及相关部门都说起诉后结果不好,我很头痛。交警提供的和解平台,对方口口声声说没钱,总之话说得很难听,甚至事发到现在半个月连个基本人道上的慰问都没有。请问我爸需要负什么责任?非机动车应该负多大责任?打起官司责任怎么区分?能怎么打?打起来后能索赔多少?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你应要求交警机关尽快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交警机关的责任认定才能确定赔偿,才能确定对方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010-01-26 10:08:3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对方冲撞你爸爸的车辆致使你爸爸死亡,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交警部门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你爸爸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根据广东省标准): 死亡赔偿金:26729.31元X20年=534586.2元。 丧葬费:32715.5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抚养人的年龄和户口情况按照下列规定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010-01-26 10:16:42

王立波   [黑龙江]    13945122787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对方是主要责任以上,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对方是次要责任以下,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10-01-26 10:28:02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你应该请交警部门尽快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交警认定对方全责,那么对方不但应该应当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1-26 10:44:31

刘跃坤   [上海]    18201808898

你的所有问题必须等到交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后,才会有较为准确的答案。但该事情比较棘手,尽快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处理,这样或许交警的责任认定会更加客观。

2010-01-26 10:57:04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确定对方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010-01-29 10: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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