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一家便利店,4月23日房租到期,多次付房租,公司不收,要终止合同(我的是到2013年4月23日合同,公司拿出到2011年4月23日合同,已鉴定公司合同为拼凑),与6月20日—7月11日对我店停水,停电。造成店内冷饮变质,冷冻食品无法销售,衣食住行以及无法统计的损失。于是,诉讼法院,判决停水,停电损失4000元(房租每天259元),鉴定费11600元,我付5833元,公司付5767元,请问合理吗?另外,公司现要我付房租,涨房租,对吗?
不能涨房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2011-12-05 13:52:31
不合理,你应该上诉解决。
2011-12-05 14: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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