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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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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产权问题?

咨询者 : fa303220 - 北京     时间 : 2011-12-05 21:00:42    状态 : 已解决



我不是很明白,我父亲和他的二哥翻修的6间新房,在《个人占地建设审批表》中我父亲的二哥是申请人,我爷爷,我父亲,我母亲和我为同居人口。后来我爷爷和我父亲的二哥相继先后去世,我父亲的大哥要求将我父亲和他的二哥翻修的6间新房分给他三间房。请问他的要求合法吗?应分给他三间房吗?我爷爷一共有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可能房子的房基地是我父亲的二哥的,这些会有什么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的大哥能办理房产证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2-06 07:54:04

周朝斌   [北京]    15101510153

仅仅从你提供的《个人占地建设审批表》看,该案房产是你爷爷、你二叔全家和你全家共同共有。你爷爷和你二叔去世后,应当分割遗产,他们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你大叔是你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应当按比列继承你爷爷的遗产。你大叔现主张三间房屋归其所有,远远超出其应当继承的份额。 还有其他因素影响本案结果,如建房资金来源、中途是否进行过分家析产、你大叔是否有单独建房、你三个姑姑是否主张继承权等等。 该案比较复杂,律师的的能力就是要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2011-12-06 09:31:50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你爷爷的财产是可以继承的。Q Q2497652768

2011-12-06 10:15:52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要看具体案情才能准确分析并判断。 带上资料到律所咨询,我们依法解答。如需律师帮助,可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910524458

2011-12-06 18:21:33

谷友军   [北京]    15901376758

分不了那么多。

2011-12-06 18: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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