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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型货车报废的补偿标准应该多少钱,车主对回收的价格有选择吗??

咨询者 : fa114341 - 吉林     时间 : 2010-01-27 15:37:03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吉林通化市一名车主,2010年1月23日去交警办理车辆年检,结果交警说此车到报废期了,就把车扣在交警队了,下午就让金属回收公司把车开走了,也没有和我们联系也没有说给多少钱,我们找交警结果他们说让我们和金属公司联系这样符合国家法规吗。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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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吧。

2010-01-27 16:00:10

严青伍   [北京]    13911793354

车辆报废需要和车主本人办理相关手续的,交警的行为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10-01-27 16:13:4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交警队属于违法行政,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规定: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2010-01-27 17:39:00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交警行政违法,行政复议或诉讼

2010-01-28 1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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