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5月份来的公司,是个外企,应聘的是网管可以兼职后勤工作,负责公司的网络管理和总务工作。 有两个问题: 1、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从早晨8:00到17:30下班,中午从12:00---12:30为中午吃饭时间,下午15:00---15:10休息时间。公司规定是16:40下班,一天8小时。但是从16:40---17:30的时间段的加班时间从来就没有支付过加班费。(车间工人有,后勤没有)关于加班费的问题。 2、从11年4月份开始公司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给增加了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量(关于生产的工作),并一直做到现在;今年9月份一位总务的同事辞职,又将这位同事的一些工作分担给我也是强制实行的;现在又有一位仓库的同事辞职,公司又要将她的一部分工作让我负责,也是强制实行的,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 我想问的是就我的这个情况,如果辞职有没有可能要取加班费。公司给增加的工作量,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予人事调聘书一类的书面文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