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农村户口50岁老太,乘广东到遂宁的大巴,途中于广东境内出事,在当地医院治疗21天,后鉴定为10级伤残,现车属方和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多少?如调解不成,可以在事故地起诉吗?
1、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侵权纠纷,可在原告所在地,也可在事故发生地,也可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10级伤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10级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3、10级伤残赔偿金按受诉法院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倍计算,应该在几万元,可与当地的律师或当地的统计部门核实。 4、赔偿标准按受理诉讼的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可以在比较户籍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所在地赔偿标准的基础上,选择赔偿标准高、诉讼成本低的法院起诉,以获取最大利益。
2011-12-06 13: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