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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告谁??

咨询者 : fa114372 - 上海     时间 : 2010-01-27 20:43:10    状态 : 已解决



楼上邻居(是房客)用水不当使我家受损又不承认,房东又找不到,我该告谁?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可以告实际的房屋使用人,因为其属于相邻关系侵权,你可以要求房客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十二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因为房客是实际的侵权人,你必须告房客要求赔偿损失。

2010-01-27 20:49:47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可告房客和房东,在 房东找不到的情况下就只有告房客了。

2010-01-27 22:05:27

任济舟   [上海]    15316556340

起诉现在的房东,律师可以帮助维权。

2010-01-27 22:17:32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你好: 依照目前的情况建议你告房客。

2010-01-28 0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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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起诉房客比较实际。 如果希望得到全面的解答,请带好案件所有材料来我所咨询,我所将提供该擅长该方面案件的律师为你进行服务。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仙霞路345号东方世纪大厦1703室 免费法律咨询手机:13701997783 分机:(021)51028066—809 QQ:1305186679 MSN:xutong.lawyer@hotmail.com 传真:(021)62282118 网址:www.haiyaolaw.com 邮编:200336

2010-01-28 09: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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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房客比较实际。

2010-01-28 10:34:27

朱守侠   [上海]    15900582009

上海地区两者一起起诉。 但是上海高院的意见是房东是第一被告。

2010-01-28 11:41:09

李军   [上海]    13611714604

可以将房东和房客列为共同被告。

2010-01-28 16: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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