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十三岁小女孩被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强奸,我想资询一下这个男子应该判几年以及应该赔偿多少钱
十三岁的女孩属于幼女,可能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有下列恶劣情节的,要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造成女孩身体伤害的,还需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赔偿金。
2010-01-27 21:24:32
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造成女孩身体伤害的,还需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赔偿金
2010-01-28 09: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