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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期过了,没签订合同,开始逼我离开公司?

咨询者 : fa303674 - 上海     时间 : 2011-12-07 10:47:22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2011年2月24日进入某家公司,3个月后试用期过了,但是未和我签订任何合同,一直到12月,公司开始正在逼我离开。口头上说正在招人来顶替我的位置。没有很明显的语言叫我来开公司,公司给我正常的加金,工资也是打进卡里。如果公司说要我离开的话,我要怎么办。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马骏   [北京]    15810303996

应当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011-12-07 10:03:14

韦渊卿   [上海]    13564445237

没有签劳动合同,就说明你们之间不存在任何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单位严重违法,不仅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双倍工资,让你走也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建议先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了。如还有不清楚的,本人上海律师,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2011-12-07 15: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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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单位未和您签订任何合同,那么该单位从第二个月起就应当支付您双倍工资了。单位无故开出您,这属于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关系,您还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另外公司赔偿不赔偿只与法院的判决有关系,并不是说公司不赔就不赔的,您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来保障判决的执行。很多劳资纠纷中的劳动者往往由于法律意识的淡泊,财力人力无法与单位相抗衡等原因导致个人权益的损失。我们这类案子做的很多,完全有信心帮您争取到您应得的权益。

2011-12-09 16: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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