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2月24日进入某家公司,3个月后试用期过了,但是未和我签订任何合同,一直到12月,公司开始正在逼我离开。口头上说正在招人来顶替我的位置。没有很明显的语言叫我来开公司,公司给我正常的加金,工资也是打进卡里。如果公司说要我离开的话,我要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就说明你们之间不存在任何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单位严重违法,不仅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双倍工资,让你走也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建议先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了。如还有不清楚的,本人上海律师,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2011-12-07 15: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