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农民,有一处宅基地,证上也是他自己的名字,08年村上开发,宅基地开发商占,一层二层两套房归宅基地所有人,属于小产权房。09年11月,他未经我母亲及三个儿女,把二层一套房私自卖给了别人,并签订了协议,钥匙还未交付,母亲和我们儿女坚决不同意,买方就撬开门住进去被我们轰出,买方现已起诉到法院,传票已下,请问父亲签订的这个协议有效吗?
一、要看买该房子的人的户口是否与你们同一村委会。如果是同一村委会,他就可以买你们家的房子。 二、要看这房子是否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与你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就应当你父母亲在协议上签字,如果是包括你们儿女在内的家庭共同财产,就应当由你们家庭共有人在协议上签字,否则协议就无效。所以你们要做的就是证明这房子不是你父亲一个人的。对你父亲处分房子的行为。你们已经及时地提出了异议。
2010-01-28 13:39:45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你们的房子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你父亲未经你们同意将一套房私自卖给了别人,并签订了协议的做法侵犯你母亲及三个儿女的共有权。你们可以以此为由主张你父亲签订的这个协议无效。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1-28 13:53:32
该房屋属于你们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单独出卖房屋侵犯了其他人的利益,是违法行为,你可以第三人的身份要求参加诉讼,要求确认你父亲和买者的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1-28 15: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