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兄弟姐妹五个,父母是农村的,父母是分家了,但是没有离婚。于是父亲瘫痪了,兄妹们就不理了,外地的兄妹问他们出点赡养费也不给,本地的照顾他们也不照顾。请问律师,如果我将此事告上法庭,能否争得让兄妹们轮流照顾的判决。至少可以让本地的兄妹轮流照顾,外地的出点赡养费也行啊。
作为子女的都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你可以以你父亲的名义起诉要求所有子女履行赡养的义务,法院可以判决让有条件的兄妹们轮流照顾,外地的承担赡养费。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010-01-28 18: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