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我是09年毕业的学生,现在在母校从别人手里转租了一间店铺,店铺有押金条,转租人把押金条给了我,我如数给了人家钱,可现在交下年房租时,校方非要说此押金条,不是本人就作废,要求重新交押金。那个押金条上盖着校方的公章
校方的要求是违法的,你可以到教委投诉要求制止学校的违法行为。
2011-12-08 15: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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