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晚上加班,下班打车回家出车祸,对方全责。公司垫付2万元医疗费用,实际花销约8000元。肇事方没有逃逸,但拒付医疗费。公司向员工索要借款,员工拒付,但仍在公司上班。公司可以每月从工资中扣除吗?扣除什么比例是合适的?应该如何办手续?如果员工拒绝扣除如何办?之前借款只写了借据,但没有说明什么时候偿还和扣除。另外这样的情况算工伤吗?
您好: 算工伤;可以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2-08 17: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