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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诈骗案件咨询?

咨询者 : fa114476 - 北京     时间 : 2010-01-29 10:33:27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案件发生经过是这样:在浙江有个人在我这进货 但是我没有货我又在郑州进的货 (注浙江人知道我当前没货)当时浙江人说他的客户急需要货怕是货物来不及所以让我给郑州这边说一下直接给他的客户发货 我按着做了 货物在我找的郑州这家走的货 当时是直接发往深圳的 (注:深圳是浙江人联系的第一个客户)但是不知是什么原因深圳的人没有要货 后来浙江人又让我给郑州这边的发货人说把货物转到广州去说是深圳这边不要了 广州那边要 所以我就又给郑州发货人这边说让他把货发给广州的 但是广州这边的收货人接到货以后把款打给浙江人以后 那浙江人就关机找不到人了 我也没收到钱 发货人也没收到钱 但是还有问题就是 发货人在收货的时候货物的数量不是发货人发货时的数量了 我又给深圳那边第一次见到这个货的人打电话 深圳那边说的数量和发货人说的数量是一样的 为什么在深圳转到广州后货物会少 我们现在还不知道 当时发货人的货物数量是 375 个 但是到了广州后是 300个 在浙江人给广州收货人联系的期间我不知情 广州给浙江人是按着 300个的货物的钱付给浙江人的 浙江人跑了后 我们到现在很着急 我算是一个中间人吧 这样我连带的责任会不会很重 我会牵扯到什么事情 这样的话钱是不是要让我还 那样我觉的也太冤了 希望律师给我指点 解答 衷心感谢。。。。。。 2010-1-28 23:14 回复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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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是你卖的你应当还货,如果涉及经济犯罪诈骗,那从法律关系上您与郑州人的买卖关系也是有效力。那个浙江人应当诈骗,你可以到广州报案。

2010-01-29 12:26:3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对方构成诈骗罪,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0-01-29 17:44:27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对方涉嫌诈骗罪,你只是中间人,并不知道浙江人携款潜逃,建议你尽快报案。

2010-01-29 19:28:31

郝江   [北京]    18911749477

建议你报警

2010-01-29 20:59:18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报警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0-02-07 22: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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