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民营院校在职职工,2003年工作到至今,单位一直没交过三金,没有工资表 工资每月白条签字发放,有同事证明03年到至今一直在职 如何维权?是否能要求补交三金?
1、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你可以在继续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前提下,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3、你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1-12-09 23: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