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得了血癌,已经到了晚期,现在到了写遗嘱的问题上,他有一处房子和一些存款。去世后,单位还会给一大部分抚恤金,他想把这些东西全部留给我嫂子,但是又怕她得到所有的钱又不管他的后事。想立个遗嘱,又可以把全部东西留给她,又可以约束她,让她把后事妥善处理。请问律师这份遗嘱应该怎么立?谢谢
1、抚恤金不是遗产,故他不能立遗嘱处分抚恤金。 2、生前房产和存款,属于他的部分为遗产,他有权立遗嘱,指定由他妻子继承。 3、可在遗嘱中附条件,如她违反条件的,遗嘱不生效。 4、可自行书写,可代书遗嘱,还可做公证遗嘱。
2011-12-10 23: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