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和前夫离婚,离婚后女儿由我抚养。当初离婚时我们商量是每月男方给孩子300元的抚养费。现在我从农村出来在城市打工,孩子跟我在上幼儿园,因为在城市里什么消费都高,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都让我吃力。我和前夫商量想让他多给孩子点抚养费,他不愿意给。我想咨询一下,孩子的抚养费有没有标准?我这情况能不能让他多给点?我能不能到法院起诉?
因孩子抚养费实际支出增加,你有权要求前夫增加抚养费。 如不能协商的,可起诉要求前夫增加抚养费。
2011-12-11 11:01:42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提高支付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收入的20-30%。
2011-12-11 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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