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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法律依据能判案吗?

咨询者 : fa114591 - 河北     时间 : 2010-01-31 12:49:13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高宝生签订了经过公正的石料厂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由高宝生自主经营,只给我承包费,,合同期满后,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高宝生结清,如有遗留,与我无关。我履行了合同约定,合同解除后快两年了,给高宝生干活的工人和外欠账户告我和高宝生,我和高宝生不是合伙人,依合同法高宝生应承担全部责任,然而法院不管我对其欠款真实性的怀疑,且判我负连带责任,先行给付,然后再让我跟高宝生要,本来两角债法院且给判成三角债。 一,工人有九个经劳动仲裁因超过时效被驳回后十五日内没起诉,法院不应受理 二,法院没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进行查证 三,未经仲裁法院不应受理, 四,法院不按合同法依法判案 五,我是工商个体户,遵纪守法,履行了合同,没有过错 六,律师说法院判此案没有法律依据 请问:此案法院这样判我负连带责任对吗?法院不依法判案咋办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不是实际的用工主体,和工人之间不存在用工关系,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法院判决你承担连带责任,是错误的,你可以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2010-01-31 13:05:41

朱叶   [安徽]    13035001070

按照你所说的,你不是个承担责任的主体,法院判决你承担责任不妥!

2010-01-31 14:41:09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公证能证明系合伙关系的,带外就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你的问题很多,不知当时请律师提供帮助没有?

2010-01-31 16: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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