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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纠纷?

咨询者 : andyli1779 - 湖南     时间 : 2010-01-31 14:44:45    状态 : 已解决



我公司有四个股东,大股70%,二股30%,三股(我)买了大股的20%;四股东也是买了大股的20%,每次开会都有参加,大部份员工也知道此事.但是在2009年12月份大股却说四股东没有给大股股份钱,所以她又不算是老板之一了.合同上有明确说明股东是无权退股的.我是否可以起诉大股?(我入股时大股说四股的股份由大股代理,所以我没看到合同)需要什么证据?如果我找知情员工证明是否有效?最少几个人才有效?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合同上有明确说明股东是无权退股的,这个约定是违法的,只要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退伙条件,就可以退伙,不能剥夺股东的退伙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你可以找知情的员工予以证明,最少2个人可以生效。不需要其他的证据了。因为公司有义务为你提供合同,其没有向你提供,大股东应该承担举证的义务。

2010-01-31 15:04:06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带协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佳!

2010-01-31 16:17:56

陈宇   [北京]    13801183547

任何一个细节的忽略,都可能影响对案情的分析。慎重起见,建议带上你手头的证据找律师当面咨询。 陈宇 律师

2010-01-31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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