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商品房,由于开发俩证还没下来,我就以让购房者首付20万,两证下来以后作为二手房过户以后他贷款偿还我剩下的房款25万元,签订了购房协议,当时协议书上只写明了出售6单元303楼房一套,定于2010年1月底交房。可是,后来开发商办理双证的时候,提出房屋面积大了,需要补交多出的1平米多的房屋款5000多。可是房子已经卖了,请问这5000多房款应该由谁付?
你没有特别约定按面积计价,原则你承担。
2010-02-01 10:58:0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2010-02-01 13:38:09
房屋还未过户,应有你支付多出的房款。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仙霞路345号东方世纪大厦1703室 免费法律咨询手机:13701997783 分机: (021)51028066—809 QQ:1305186679 MSN:xutong.lawyer@hotmail.com 传真:(021)62282118 网址:www.haiyaolaw.com 邮编:200336
2010-02-01 13:50:48
房屋多出的1平米多的受益人是买你房屋的人,将来他买的房屋也是多出1平米多的,所以这笔钱应该由购房者承担。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2-01 16:25:42
开发商要求你补交是合法的,因为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没过户给他人。由于你与他人的房屋买卖协议中没有约定,你可与买房人协商处解决。
2010-02-01 23: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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